第四十四章 冤家路窄(1 / 3)

台下一片唏嘘,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,三两百万的撑个场子足够了,花个八九百万就为了一个市值只有四五百万的发簪,确实是亏本的买卖,自然也没人愿意做。

“八百万一次,八百万两次……”

沈桐咬牙切齿,手里的牌子举起来又放下,毕竟许秀云只给了她五百万的预算,如果变成了九百万,恐怕自己又得少层皮,更何况,就算是挖空了沈家,也抵不过贺斯年百亿身家,想了又想,沈桐只得放弃。

“八百万三次……”方菲儿扫视众人一眼,看向贺斯年,挑了挑眉“成交!”

直到发簪被送到自己面前,沈清欢还有些反应不过来,楞楞地看向旁边的贺斯年,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。

心心念念的东西终于到手了,可是,她并不想接受别人的馈赠,尤其是贺斯年。

“还愣着做什么呢?”方菲儿走过去,嘴角含笑的看着手足无措的沈清欢“这发簪可是你的了哦!”

眸光动了动,沈清欢犹豫了一会儿,伸出手,小心翼翼的将发簪从托盘里拿出来,贪念的端详了好久,沈清欢把它递到了贺斯年面前“贺先生,这是你买下来的,应该属于你!”

男人侧目,只是淡淡的看了沈清欢一眼,提步往外走。

“哎,贺先生……”看样子,贺斯年是不高兴的,不知道自己哪句话又得罪了他,沈清欢一脸茫然,刚准备追出去,又被芳菲儿拉住了手。

芳菲儿把沈清欢的手高高举起,对这种人宣布“好了,拍卖会到此结束,谢谢大家的积极参与,也感谢大家慷慨解囊,这些善款,我会部献给红十字会,后续清单会一一向大家公开,接下来大家可以去顶楼,尽情享受我们的晚宴啦!”

众人纷纷离席,沈清欢这才注意到旁边的人一直盯着自己看,扭头看向芳菲儿,有些不好意思。

“我好像……见过你!”芳菲儿上下打量了沈清欢一会儿,越发觉得这张脸很是熟悉,可是却想不起来了,不过,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,她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,是关于贺斯年的!

狡黠一笑,芳菲儿看向依旧有些疑惑的沈清欢,拍了拍她的肩膀“知道吗,贺斯年从来不给女人买东西的,你是第一个,而且,一买就是八百万,大手笔,这发簪,你可要好好珍惜哦!”

芳菲儿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,沈清欢目送着那个背影,心情复杂。

她刚才称呼贺斯年,是直接叫的名字,熟练而随意,虽然对方没有认出自己,可是沈清欢可是一眼就认出了她了的,那天在餐厅门口的偶遇,她记得清清楚楚,她一袭粉白的长裙,挽着贺斯年的手,俊男靓女,特别登对。

收回目光,沈清欢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发簪,默默收紧了手指。

洗手间里,沈清欢对着镜子,小心翼翼的将发簪别在脑后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这种清丽的脸,慢慢和记忆中的另一张重合。

那是妈妈的脸。

今天,她特意穿了妈妈生前最喜欢的裙子,梳了妈妈生前最喜欢的发型,为的,就是这一刻,戴着妈妈最喜欢的发簪,复制妈妈的样子。

妈妈,你最喜欢的东西,我找到了,你高兴吗?

看着镜子里妈妈的脸,沈清欢泣不成声。

妈妈生前的东西,几乎被许秀芸霸占了,就连最喜欢的发簪,也被许秀芸当做礼物,早早的送了人,这些年,沈清欢一直在托人四处打听,这才找到了这个慈善晚会。

虽然不是自己出的钱,可东西好歹现在在自己手里了,沈清欢心里总算有了些许安慰。

“沈清欢?”

冤家路窄。

听到沈桐的声音,沈清欢忙擦干眼泪,垂下头掩饰红肿的眼睛,转身准备走。沈桐向来不好应付,她现在可没心情跟她在这里撕扯。